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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手当事人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后手当事人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也无效 |
时间:2012-05-16 |
商事行为以鼓励交易,稳定交易秩序为基本原则,不支持将已完成的交易行为随意撤销或因为某个环节发生问题而将整个交易行为连环撤销。因此,前手当事人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并不必然导致后手当事人之间签订... |
城镇居民买卖农村房屋、“小产权房”合同有效的几种特殊情形 |
时间:2012-05-16 |
城镇居民买卖农村房屋、“小产权房”以无效为原则,以有效为例外。在司法实践中,合同有效的几种特殊情形为:
一、城镇居民买卖农村房屋的土地已经被征收为国有土地,原为农民身份的出卖人已经转为城镇居民,可以认... |
城镇居民买卖农村“小产权房”的合同一般无效 |
时间:2012-05-16 |
城镇居民买卖农村“小产权房”的合同一般无效,原因在于:
一、“小产权房”是违章建筑,依法不得交易。
“小产权房”是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造的,仅有乡(镇)政府或村委会的盖章以证明其权属,并没有国家房管部门... |
城镇居民买卖农村房屋的合同一般无效 |
时间:2012-05-16 |
城镇居民买卖农村房屋的合同一般无效,原因在于:
一、在房地一体的格局下,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处分的不仅仅是房屋,而是包括宅基地。
二、城镇居民不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特定身份,无权取得宅基地使用权。根据《... |
不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买卖农村房屋的合同一般无效 |
时间:2012-05-16 |
不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即:不是同一个村的村民)之间买卖农村房屋的合同一般无效,原因在于:
一、在房地一体的格局下,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处分的不仅仅是房屋,而是包括宅基地。
二、宅基地使用权与特定的集体经济... |
如何认定本村村民之间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 |
时间:2012-05-16 |
一、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本村村民)之间买卖农村房屋是合法的民事法律行为。
我国的法律、法规、政策严格禁止城镇居民买卖农村房屋,也不支持不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非本村村民)之间买卖农村房屋,但是,并不禁... |
农村房屋买卖后,未经变更登记,房屋所有权是否发生转移? |
时间:2012-05-15 |
我国《物权法》第9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14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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