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是指各种有害因素所致的大脑功能紊乱,临床表现为精神活动异常的人。具体表现为感知觉、思维、注意、记忆、情感、行为和意志智能以及意识等方面不同程度的障碍。由于心理活动障碍,致使患者歪曲地反映客观现实,丧失社会适应能力,或伤害自身和扰乱社会秩序者总称为精神病人。常见的精神病有:精神分裂症、狂躁抑郁性精神病、更年期精神病、偏执性精神病及各种器质性病变伴发的精神病等【注:引自百度百科】。
精神病人的离婚诉讼可以按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
(一)按照精神病人的患病时间,分为二类:
①婚前患有精神病的离婚诉讼。
夫妻一方婚前患有精神病,患者及其家属隐瞒其精神病史,欺骗对方登记结婚。婚后,另一方察觉对方有精神病,提出离婚。
②婚后患有精神病的离婚诉讼。
夫妻双方婚前精神都是正常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精神上受到严重刺激而引发精神病,另一方提出离婚。
(二)按照精神病人的症状,分为二类:
①间歇性精神病人的离婚诉讼;
②普通型精神病人的离婚诉讼。
(三)按照精神病人的诉讼主体地位,分为二类:
①精神病人作为原告的离婚诉讼;
②精神病人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
精神病人不同类型的离婚诉讼,其诉讼主体、诉讼程序、诉讼请求是不同的。
(一)间歇性精神病人的离婚诉讼。
间歇性精神病人具有不同于普通精神病人的特殊性,他们只有在发病期间才丧失对自己行为的辨识能力和控制能力,在不发病的时候,他们和正常人一般无二,等同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修改稿)第65条规定,间歇性精神病人的民事行为,确能证明是在没有发病期间实施的,并且符合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应当认定有效。(见原67条)。我国《刑法》第18条第2款规定:“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由此可以看出,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状态下,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具有诉讼行为能力,可以作为原告起诉,或者作为被告应诉,无需强行为其设置诉讼代理人。
间歇性精神病人毕竟不能等同于普通人。他们进行诉讼离婚时,无论其以原告身份诉讼,还是被告身份诉讼,都应首先鉴定其精神状态,看其是在间歇期,还是发病期,如果是在间歇期,那么就认定其具有完全的诉讼行为能力,可以自行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并承担相应在的义务。相反,如果病人处在发病期间,就应按照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相关规定进行离婚诉讼。
(二)普通精神病人的离婚诉讼
精神病人,有的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有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离婚诉讼,不同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诉讼。如何进行离婚诉讼,请参看我的文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精神病人、植物人等)如何进行离婚诉讼》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痴呆、弱智等)如何进行离婚诉讼》【我的网站:www.liuweizhao.com;“夫妻离婚”栏】。
精神病人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其离婚诉讼的结案方式不同于普通人,他们的离婚案件,必须以判决的方式结案,而不能以调解的方式结案。
【刘维昭律师:135224665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