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Lawyer’s License)
证号:11101200810903068
 

        刘维昭,法律硕士研究生,北京市安博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律师协会会员,土豆网《大律师访谈》特邀律师,北京明园大学特聘教授,擅长处理婚姻家庭纠纷、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从业数年,代理过各类案件,有的案件在中央电视台“法治进行时”进行了报道,一专多能,术业专攻,经验丰富,认真负责。

 
 
 
   
>>更多
家庭纠纷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另一方应当怎么办?
添加时间:2018/1/16 14:56:40     浏览次数:3513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一致同意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精神损害赔偿等事项达成了一致,签订了《离婚协议》,主动自愿地在婚姻登记机关解除婚姻的一种离婚方式。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具有法律效力。男女双方应当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主动自觉地履行各自的义务。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协议离婚了,却在离婚后拒不履行《离婚协议》,该给的钱不给,该给的财物也不给,甚至也不管孩子。遇到这种情况,另一方应当怎么办呢?

我们首先看下面这个案例:

焦某(男)和李某(女)是夫妻,二人育有一子一女。在2015年,焦某与周某(女)相好,并导致周某怀孕。焦某提出离婚,李某坚决不同意。眼看着周某的肚子一天比一天大,为了尽快的与李某离婚,焦某希望协议离婚,并表示答应李某的一切条件。李某提出了自己的离婚条件:一子一女全部由李某直接抚养,焦某每月支付抚养费3000元;房子归李某所有,车归李某所有,焦某给予李某30万元(其中包含5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债务全部焦某个人承担。

李某同意了焦某的要求,二人签署了《离婚协议》,在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手续。

令李某没想到的是,焦某离婚后,马上与周某登记结婚,却迟迟不履行《离婚协议》的约定,不但不将离婚财产给与李某,而且也不支付子女的抚养费。李某只好自己带着二个孩子,惨淡度日。

李某应当怎么办?

在司法实践中,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主要涉及以下几种情形:

不分割、不交付离婚财产。比如,不将房屋、车辆过户到对方名下,不将公司股份转让给对方,不交付电器、家具等财产,不支付金钱等;

不支付子女抚养费;

不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

不履行对第三方的债务。

一般而言,只要不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离婚协议》是有法律效力的。有法律效力不意味着有法律强制执行力。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协议》虽然具有法律效力,但是没有强制执行力。一旦出现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离婚协议》的情况,另一方当事人不能直接根据《离婚协议》,请求法院对不履行协议的一方采取强制措施,只能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法院依据《离婚协议》的内容判决有另一方承担法律义务和法律责任。经人民法院审理并判决后,当事人方能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再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另一方进行诉讼,这是极其复杂的事情,不同的情形,就会涉及到不同的诉讼主体、不同的诉讼案由、不同的诉讼请求、不同的诉讼时效等一系列法律问题。

(一)对于“不分割、不交付离婚财产”的情形

如果离婚后一方“不分割、不交付离婚财产”,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自己的名义起诉,请求法院判令对方给付财产。案由是离婚后财产纠纷。此种诉讼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法院做出生效判决后,当事人可以依据生效判决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不分割、不交付离婚财产”的一方当事人认为《离婚协议》是在欺诈、胁迫的情形下签署的,要求撤销,也可以自己的名义起诉,请求法院撤销该《离婚协议》案由是婚姻家庭纠纷。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此种诉讼受到诉讼时效的限制,应当在离婚后一年内起诉。

(二)对于“不支付子女的抚养费”的情形

当事人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只能以子女的名义起诉。案由是抚养费纠纷。关于抚养费纠纷的诉讼时效,这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简言之,在子女未成年期间,抚养费纠纷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子女成年以后,如果追索抚养费,受到诉讼时效的限制。关于这个问题,我写过一篇文章:《子女在十八周岁以后,是否可以向未履行抚养义务的父亲(或母亲)追索抚养费?

(三)对于“不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的情形

如果夫妻一方有过错,比如与婚外异性同居、家庭暴力等,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了精神损害赔偿金。离婚后,一方当事人不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自己的名义起诉,请求法院判令对方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案由是离婚后财产纠纷。由于男女之间是债权债务关系,因此,此种诉讼受诉讼时效的限制。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诉讼时效是三年。

(四)对于“不履行对第三方的债务”的情形

夫妻离婚时,约定夫妻共同债务由其中一方承担,另一方不承担任何债务。如果夫妻一方不偿还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将夫妻双方列为共同被告,或者将夫妻双方约定不承担债务的一方列为被告,夫妻双方约定不承担债务的一方在履行了偿还义务后,可以向另一方追偿。案由是离婚后财产纠纷。此时,男女之间是债权债务关系,此种诉讼受诉讼时效的限制。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诉讼时效是三年。

综上所述,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相比,最大的优点是程序简易、方便快捷。最大的缺点就是离婚后,如果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另一方还得起诉,依然会烽烟再起,对簿公堂。

作为一名婚姻家庭律师,我认为,如果离婚情况比较复杂,共同财产比较多,即使夫妻双方对于离婚的各个问题都达成了一致,也不要协议离婚,最好提起离婚诉讼,在诉讼过程中,由法院主持调解,签署《离婚协议》后,让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民事调解书和民事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是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

【刘维昭律师:13522466520

版权人:刘维昭律师
电话:13522466520
声明:本网站所有文章均为刘维昭律师原创作品,如需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或取得许可,否则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