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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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妻杀女,自灭家门-----李*生故意杀人案
添加时间:2019/9/25 16:35:16     浏览次数:975

杀妻杀女,自灭家门-----*生故意杀人案

 

2017127日,北京市平谷区乐园西小区发生一件骇人听闻的杀人案件,李*霞(女,殁年37岁)及其二个女儿(大女儿李***,殁年12岁,小女儿李###,殁年4岁)在租住的屋中被杀死。李*霞的丈夫李*生跳楼摔成重伤,被抓获后,羁押于北京市第一看守所。

本案引起社会的极大关注。《法治进行时》进行了专门报道。

本案经历了一审、二审。201996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2019)京刑终98号】。本案尘埃落定。

我担任了李*生的指定辩护人。

本案的案情如下:

*生是河北省张家口市赤城县人,曾在北京市平谷区兴谷开发区星宇公司工作,2017年初离职后,一直未能找到工作。其妻子李*霞在北京市平谷区世纪宝贝幼儿园工作。大女儿李***在北京市平谷区第*中学读书。小女儿李###在幼儿园。一家四口租住在北京市平谷区乐园西小区。

2017127日,李***未去上学,也未请假。班主任任**给李***的母亲李*霞打电话,无人接听。后去家中探望,无人开门。任**就去北京市平谷区世纪宝贝幼儿园,得知李*霞请假了,未来上班。该园园长张**给李*霞打电话,也无人接听,于是报警。任**和张**来到北京市平谷区乐园西小区,警察也赶到,敲门无人应答。于是警察叫来开锁公司的人,打开门后,屋内有血迹,床上有三具尸体。此时,李*生跳楼,摔成重伤,被送至平谷区人民医院治疗,后羁押于北京市第一看守所。

*生对杀死妻子和二个女儿的事实供认不讳。据李*生供述,从2004年起,他在平谷区兴谷开发区星宇公司上班,每月能拿到6000元左右的工资,到20171月份的时候公司开始不行了,每月工资不到2000元,以后会怎样还不知道,如果选择离职,可以得到10万元补偿金。于是,李*生选择了离职。没有想到的是,离职后一直找不到工作,每天待在家里,像个家庭主妇。孩子上学、租房,都在花钱,压力非常大,每天都睡不着。20178月,李*生自杀了一次,用水果刀刺腹部,被李*霞发现,送到平谷区中医院抢救。后来,李*霞带李*生去平谷区精神病医院等医院检查,李*生被诊断患有抑郁症。

*生一家最初居住在平谷区长辛庄的平房里,每月租金150元。入冬后,天气寒冷。政府提倡环保,不允许烧煤取暖。于是在201712月初(案发前几天),全家搬入平谷区乐园西小区一处楼房里,每月租金1300元。搬到楼房后,屋内空间狭小,孩子没有地方玩,电动车充电也不方便,电热器烧水还用电,电费也贵,房租也高,李*生压力更大了,整夜整夜睡不着觉。126日晚上,李*生又失眠了,内心非常痛苦,想自杀。想到如果他自己死了,妻子和孩子也过不好,于是就想和她们一起死。凌晨时分,李*生先后掐死了妻子李*霞和两个女儿,并用锤子砸她们的头部,用剪刀刺腹部……。李*生想自杀,用菜刀割手臂,割脚面,用剪刀刺腹部,用锤子砸头部,用电线连电触电……。后来,听到敲门声,有人破门进入,于是,李*生跳楼。

*生声称他和妻子李*霞感情非常好,一家人很和睦。一些证人也说李*生和李*霞夫妻感情非常好。

北京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总队司法鉴定中心对李*生进行了鉴定,诊断为李*生抑郁发作,实施违法行为时受精神症状影响,辨认和控制能力削弱,评定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2018年8月1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生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三人死亡,犯罪手段残忍,后果特别严重,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被告人李*生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案发时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结合本案具体情节,依法从轻处罚。判决被告人李*生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生不服一审判决,认为量刑过重,提起上诉。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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