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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维昭,法律硕士研究生,北京市安博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律师协会会员,土豆网《大律师访谈》特邀律师,北京明园大学特聘教授,擅长处理婚姻家庭纠纷、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从业数年,代理过各类案件,有的案件在中央电视台“法治进行时”进行了报道,一专多能,术业专攻,经验丰富,认真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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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
子女在父母生前自行达成的《遗产分割协议》是否有效?
添加时间:2020/2/21 9:37:25     浏览次数:1736

 

众所周知,遗产继承只能发生在被继承人去世之后。如果被继承人尚未去世,无论其身体状况多么糟糕,其法定继承人也不能对其遗产进行继承,而只能是对其遗产享有期待利益。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被继承人尚未去世,其法定继承人(大多是其子女)私下分割其遗产,并签订《遗产分割协议》的事情并不罕见。这种情况的发生,大多是因为被继承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如痴呆、精神病),或者因年老多病丧失了书写能力和语言能力,已经不能正常表达自己的意思。于是,其法定继承人就越俎代庖,自作主张,协商分割了其遗产。

被继承人去世后,如果其法定继承人都能遵照《遗产分割协议》执行,自然相安无事。可是,有的人会反悔,主张该协议无效,要求按照法定继承对其遗产进行继承。于是,法定继承人在被继承人尚未去世时签订的《遗产分割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就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

   《遗产分割协议》在本质上是合同,该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必须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进行分析、判定。根据我国《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的的规定,合法有效的合同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一、合同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就本文探讨的《遗产分割协议》而言,法定继承人在订立《遗产分割协议》时,必须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有的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的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则该协议无效。

二、意思表示真实。《遗产分割协议》必须是所有法定继承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否则,该协议可以撤销。

三、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违反公序良俗,不侵犯第三方的合法利益。《遗产分割协议》的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规定,不能违反公共道德,不能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尤其是不能侵犯被继承人的合法权益。否则,无效。

   如果《遗产分割协议》符合以上三个条件,就是有效的,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人不得反悔。我国《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在司法实践中,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在乔*芳诉乔*香法定继承纠纷案中,就确认了该原则。【注:该案例被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法院案例精选》(2013年)收录,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吴晓芳主编的《婚姻家庭继承案件裁判要点与观点》也以此案为例分析“继承期待权处分协议的效力认定”】

  《遗产分割协议》是否合法有效,这是一个重要的问题,此外,合法有效的《遗产分割协议》能否发生法律效力,何时发生法律效力,这也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一般而言,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五、四十六条的规定,合同是可以附条件和附期限的。附期限和附条件的合同只有在期限届满条件成就时才能发生法律效力。毫无疑问的是,《遗产分割协议》都是附期限的。所附期限就是被继承人死亡之时。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遗产分割协议》就不能发生法律效力。有的《遗产分割协议》还附有条件。至于所附的条件,因人而已,不一而足。比如,有的法定继承人约定,《遗产分割协议》订立后,如果被继承人没有发生重大疾病,就按该协议执行。在这份《遗产分割协议》中,所附条件就是“被继承人没有发生重大疾病”。如果发生了,该协议就不能生效。所以《遗产分割协议》发生法律效力必须具备以下二个条件:

一、被继承人去世;

二、如果《遗产分割协议》附有条件,所附条件还需要成就。

   上述二个条件是《遗产分割协议》生效的积极条件。实际上,《遗产分割协议》的生效还需要具备二个消极条件。

 一、待继承遗产合法存在。如果遗产全部灭失,则协议无法履行,不能生效。

 二、被继承人没有相反的意思表示。比如,生前没有订立合法有效的遗嘱,没有对其遗产进行实际处分。

  《遗产分割协议》订立后,被继承人去世之前,还有可能发生意想不到的特殊情况,其中包括:

   一、待继承遗产发生重大变化。如部分遗产毁损、灭失,或部分遗产的价值发生重大变化。

   如果发生了该情况,《遗产分割协议》依然有效。但是,权利受到影响的法定继承人可以根据情势变更原则,请求法院变更或解除该协议。

   二、某个法定继承人丧失了继承权。

   如果发生该情况,《遗产分割协议》依然有效。但是,丧失继承权的人不能依据《遗产分割协议》取得相应的遗产,该遗产应当依照法定继承由其他继承人继承。

   其他继承人仍可以按照《遗产分割协议》取得相应的遗产份额。

   三、某个法定继承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

   如果发生该情况,《遗产分割协议》依然有效。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的人不能依据《遗产分割协议》取得相应的遗产。该遗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原则,由所有的法定继承人继承。至于继承的份额,应当由法院结合实际情况,综合考虑,酌情确定。

其他继承人仍可以按照《遗产分割协议》取得相应的遗产份额。

需要指出的是,被继承人尚未去世,法定继承人就分割了其遗产。这种事情听起来不仁不义不忠不孝。但实际上未必就是坏事,有时还有积极意义。比如,父母年老时,其子女有的近在咫尺,朝夕侍奉,有的远在天涯,难得一见。如果按照法定继承,各个子女平均继承父母的遗产,很显然不公平。为了平衡这种关系,也为了更好的赡养父母,子女之间就遗产继承之事提前做出约定,这也是一件好事。实际上我国法律也鼓励当事人协商处理遗产问题,《继承法》第十五条规定,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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