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Lawyer’s License)
证号:11101200810903068
 

        刘维昭,法律硕士研究生,北京市安博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律师协会会员,土豆网《大律师访谈》特邀律师,北京明园大学特聘教授,擅长处理婚姻家庭纠纷、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从业数年,代理过各类案件,有的案件在中央电视台“法治进行时”进行了报道,一专多能,术业专攻,经验丰富,认真负责。

 
 
 
   
>>更多
租赁合同
如何确定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形成抚养关系?
添加时间:2012/1/24 13:46:16     浏览次数:1027

我国《婚姻法》第27条规定,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因此,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形成抚养教育关系,涉及到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有继承权,也涉及到继子女是否对继父母负有赡养义务。但是,如何确定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形成抚养关系,法律法规没有明文规定,理论上也没有统一的观点。

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按如下标准确定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形成抚养关系

1、随继父母生活时,继子女尚未成年;

2、继父母承担了继子女全部或大部生活费、教育费;

3、抚养事实持续足够长的时间。究竟是多长时间,没有统一规定。中国人民大学的王利明教授认为应当是五年;

4、和继父(或继母)结婚的生母(或生父)对其有直接的抚养权。

(刘维昭律师:13522466520

版权人:刘维昭律师
电话:13522466520
声明:本网站所有文章均为刘维昭律师原创作品,如需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或取得许可,否则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