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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维昭,法律硕士研究生,北京市安博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律师协会会员,土豆网《大律师访谈》特邀律师,北京明园大学特聘教授,擅长处理婚姻家庭纠纷、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从业数年,代理过各类案件,有的案件在中央电视台“法治进行时”进行了报道,一专多能,术业专攻,经验丰富,认真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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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分割
离婚时,如何分割(农村的)拆迁安置房?
添加时间:2012/1/24 13:54:32     浏览次数:1239

拆迁安置房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房屋拆迁政策的规定,为被拆迁人原地回迁或易地安置的房屋。

离婚时夫妻双方如何分割拆迁安置房,我国的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的规定。在此,笔者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物权法》、北京市的房屋拆迁政策,结合北京市的司法判例,对上述问题进行分析。

根据北京市的拆迁政策,农村房屋的拆迁安置住房面积是根据宅基地面积、应安置人员数量等因素确定的(如海淀区来广营乡、朝阳区高碑店乡均规定每一个应安置人员按照人均50平方米的标准提供定向安置房)。结婚后,夫妻双方均是宅基地的使用人,均是应安置人员,因此,拆迁安置房应当平均分割。

需要指出的是,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房屋重置成新价补偿应该给房屋所有人,而不是共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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