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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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某与北京森源艺达装饰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添加时间:2012/2/14 14:20:30     浏览次数:818

一、基本案情:

201111,邵某与北京森源艺达装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洪某)签订《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北京森源艺达装饰有限公司承包邵某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工程款为8.1万元。全部工程在春节前完工。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当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CB50325-2001)的标准执行。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时,应当申请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予以认证。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申请方垫付,并最终由责任方承担。由于北京森源艺达装饰有限公司的责任导致空气质量不合格,应当进行综合治理。因治理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每延误一天,支付给邵某本合同工程造价款金额千分之二的违约金。

201135,北京森源艺达装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洪某)通知邵某工程完工。310,邵某全家搬进新居居住。第二天,邵某的儿子出现呕吐。邵某只好又外出租房居住。

313,邵某委托北京中环谱天环境检测中心进行检测。检测费用为800.00元。该中心于2011317采样,2011321出具检测报告【(K检)字(2011)第0317-152号】,结论是:被检测房间空气中甲醛(厨房)、二甲苯(主卧、厨房)、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浓度均不符合《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的标准值。后来,邵某再次委托北京中环谱天环境检测中心进行检测。检测费用为800.00元。该中心于2011510采样,2011514出具检测报告【(K检)字(2011)第0510-309号】,结论是:被检测房间空气中甲醛、甲苯(婴儿房)、二甲苯、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浓度均不符合《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的标准值;其余均符合《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的标准值。

邵某要求北京森源艺达装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洪某)治理空气质量,并赔偿租房损失,承担空气质量检测费用。遭拒绝。

二、案情分析:

邵某与北京森源艺达装饰有限公司之间的纠纷是装饰装修合同纠纷。由于双方在《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了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法律责任,因此,邵某可以依据合同的约定向该公司主张权利。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装修公司被判赔偿的案例是很多的。具体案例可以参见附件。

 

附:

   1.室内空气不合格开发商被判赔偿

  200626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了一起业主状告开发商所交房屋空气质量不合格案,消费者李女士获室内空气检测费等赔偿。

   2.新房污染超标装修公司赔了6万元

  新装修房子过了3个月仍然气味刺鼻,妻子已经怀孕,无奈夫妻俩只好在外租房居住6个月。经室内环境检测部门测量,屋内甲醛等有毒物质严重超标。要求装修公司赔偿无果后,家住大连市中山区的王先生夫妇投诉到当地消协。在消协主持调解下,装修公司承认产生异味的原因是装修材料所致,向王先生赔偿装修材料费5万元,租房费1万元。

   3.入住8月女儿死亡 受害者获赔17万元

  200689日, 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法院宣判了我国首例由于新房装修造成甲醛超标致人死亡案件。由于装饰公司和地板销售公司为马尾区市民林先生装修的新房甲醛严重超标,林先生的* 在入住新房后患白血病不治身亡,法院一审判决,两家公司承担同等连带责任,共同赔偿原告人民币17万多元。

   4.出租房甲醛等超标房东被判退赔

  租住的房子甲醛浓度超标6倍,TVOC浓度超标1倍。在要求退房不成后,租户将房东告上法庭。2006620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判决解除了原、被告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并判决被告退还原告房屋租金、租房押金、检测费和搬家费人民币12040元。

   5.畸形儿夭折 疑是噪声污染所致

  20069月,北京市崇文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由于楼房噪声污染引发的索赔案件。

  冯女士产下先天畸形儿并夭折,悲痛之余,夫妇二人认为是购买的房屋噪音污染严重所致,于是将 房地产开发公司和房屋的建筑设计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被告赔偿婴儿住院费、丧葬费及精神损失费共计30余万元。冯女士在诉状中称,其所住单元楼下就是大功率的中水水泵和直接筑在墙体上的水管,经噪声与振动控制产品中心检测噪声高达43.3分贝,其中125Hz低频噪声高达59分贝,尚不包括在床上可以清晰感到的固体传声和振动。

   6.治理不达标 消费者状告治理公司

  200695日,乌鲁木齐张先生将当地某室内环境污染治理企业告上该市天山区法院。原因是张先生住房装修后发现甲醛超标,请来治理公司治理,治理公司承诺治理后达标,并出具了甲醛含量达到国标的“合格报告书”。但再次入住后,家人依然持续出现恶心呕吐、气喘、皮疹等症状。此时,张先生妻子已怀孕。

  20065月,张先生请乌市室内环境检测中心检测,发现屋内甲醛含量超标。此后,夫妇俩又找到该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第3次检测,结果均显示甲醛含量超标。此案正在审理中。

   7.甲醛超标 装饰公司成被告

  青岛市张先生2006年搬进新家后,孩子接连出现了高烧、咳嗽等症状,张先生委托环境监测部门对新家进行检测后发现,室内空气甲醛超标3倍多。200610月,张先生将装饰公司告到青岛市一法院,索赔各项损失共计11万余元。

   8.女孩得了白血病父母状告家具商

  20063月,南京下关区法院开庭审理了市民江女士告家具经销商家具污染致* 患白血病案件。江女士于2003年从南京玄武区某家具经营部购买了五门橱、床、床头柜等实木家具。就在家具运入卧室的当天,一家人就被新家具刺鼻的气味熏得眼泪直流。一年多后,江女士的10岁的女儿开始出现呕吐、恶心的症状。2005年年初,女儿突发低烧, 被 医院诊断为白血病。江女士委托一家环境检测部门对家里空气进行检测,发现购买家具两年后女儿房间空气含量中甲醛居然超标9倍多。于是,江女士将家具经销商告上法庭,索赔31万元。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9.车内污染 车主获赔2.5万元

  2006126日,重庆市首例车内环境污染案调解结案,消费者获赔2.5万元。

  霍先生在20031月购买了一辆轿车。20046月,他在体检时发现肝部异常,后诊断为肝癌。霍先生怀疑是车内空气污染所致。同年816日,他将车送到重庆市质量监督检验所测试。检测结果表明,参照国家《室内空气质量标准》,该车车内环境污染浓度中,甲醛超过标准值3倍。

   10.新居污染装饰公司当赔

  20061227日,贵阳市白云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该省首次装修污染案。

  2006年初,曹先生与某装饰公司签订了总价款为6.6万元装修合同。工程接近尾声时,曹先生感觉新房污染严重,拒绝继续施工。818日,与装修公司协商无果后,曹先生请来室内环境检测机构对房屋的室内空气进行检测。结果表明,该新房内甲醛、苯、TVOC(总挥发有机化合物)均超标,其中甲醛含量超过了国家标准10倍。

最后,法院一审宣判,装饰公司拆除使用的不合格材料,退还原告装修款27442元及原告垫付的检测费等费用。《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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