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常营乡常营民族家园B区#楼#单元102室是张某的房屋。张某有四个子女,分别为:张甲、张乙、张丙、张丁。张某和小女儿张丁居住在一起。张某立下遗嘱,由张丁独自继承该房屋。
我和另一名律师为张某做了谈话笔录,审核了相关资料。出具了《律师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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