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维昭,法律硕士研究生,北京市安博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律师协会会员,土豆网《大律师访谈》特邀律师,北京明园大学特聘教授,擅长处理婚姻家庭纠纷、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从业数年,代理过各类案件,有的案件在中央电视台“法治进行时”进行了报道,一专多能,术业专攻,经验丰富,认真负责。
根据《继承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的规定,继承人应当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偿还被继承人的债务。
如果都是法定继承人,各继承人应当同时、平等地偿还债务;
如果都是遗嘱继承人,各继承人应当按照继承遗产的比例,同时、按比例偿还债务;
如果既有法定继承人,又有遗嘱继承人,应当首先由法定继承人偿还债务。不足部分,再由遗嘱继承人偿还。
(刘维昭律师:13522466520)
版权人:刘维昭律师电话:13522466520声明:本网站所有文章均为刘维昭律师原创作品,如需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或取得许可,否则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