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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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人无责,保险公司是否对受害方承担赔偿责任?
添加时间:2012/5/17 10:37:21     浏览次数:703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根据该规定,因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即使投保的车辆所有人无责,该保险公司也要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内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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