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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维昭,法律硕士研究生,北京市安博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律师协会会员,土豆网《大律师访谈》特邀律师,北京明园大学特聘教授,擅长处理婚姻家庭纠纷、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从业数年,代理过各类案件,有的案件在中央电视台“法治进行时”进行了报道,一专多能,术业专攻,经验丰富,认真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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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养
离婚后,夫妻一方擅自将子女送人收养,另一方能否要回孩子直接抚养?
添加时间:2012/6/5 16:20:05     浏览次数:1958

离婚后,夫妻一方擅自将子女送人收养,该收养关系是无效的。【具体分析可以参见我的网站:www.liuweizhao.com--“收养赡养”--“离婚后,夫妻一方擅自将子女送人收养,该收养是否有效?”】

离婚后,夫妻一方擅自将子女送人收养,这也意味着其本人不愿再尽抚养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

因此,离婚后,夫妻一方擅自将子女送人收养,另一方能要回孩子直接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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