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宣告婚姻无效还是离婚,都将导致婚姻关系的消灭。但是,婚姻无效和离婚相比,二者的诉讼要求及审判程序有很大不同。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婚姻无效。但是,哪些疾病属于 “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并未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是否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需要医学部门进行鉴定。就精神疾病而言,由于精神疾病种类不同、程度不同,当事人以另一方患有精神疾病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有的法院支持,有的不支持。
此外,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九条的规定,宣告婚姻无效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并且不适用调解。
离婚诉讼的条件很宽松。只要当事人认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就可以提起离婚诉讼。法院经审查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就会判决双方离婚。退一步讲,即使第一次没有判决离婚,六个月之后,当事人可以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一般会判决双方离婚。
婚前隐瞒精神病史,婚后未治愈的,夫妻双方很难建立起夫妻感情。如果当事人想解除婚姻关系,最好是提起离婚诉讼,而不是宣告婚姻无效。
(刘维昭律师:135224665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