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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维昭,法律硕士研究生,北京市安博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律师协会会员,土豆网《大律师访谈》特邀律师,北京明园大学特聘教授,擅长处理婚姻家庭纠纷、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从业数年,代理过各类案件,有的案件在中央电视台“法治进行时”进行了报道,一专多能,术业专攻,经验丰富,认真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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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分割
既有《夫妻财产约定》,又有《离婚协议》,诉讼离婚时怎么分割财产?
添加时间:2013/1/21 21:02:10     浏览次数:1550

 

张某(男)和李某(女)婚后订立了《夫妻财产约定》,约定婚后两人所得的所有财产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后来,张某与李某因性格不合,准备协议离婚。两人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孩子由李某抚养,张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婚后购买的房产(一套)归李某(女)所有,其他财产平均分割。《离婚协议》签订后,两人并没有办理离婚登记。后来,张某诉至法院,要求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房子每人各得二分之一。李某却要求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判令房子归其个人所有。

夫妻财产约定是夫妻双方以协议的形式,对于婚前个人财产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所有权归属及其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对第三人债务的清偿、婚姻解除时财产的分割等事项做出的约定,从而排除或部分排除了法定财产制【《婚姻法释义》,胡康生、王胜明主编】。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对离婚时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等问题所做的约定。

《夫妻财产约定》和《离婚协议》的主要区别是:

生效条件不同。夫妻财产约定的生效条件是婚姻关系合法成立,即:结婚;离婚协议的生效条件是婚姻关系合法解除,即:离婚。

内容不同:夫妻财产约定主要对婚前财产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所有权归属做出约定,即:结婚后财产归谁所有。离婚协议主要对婚前财产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如何分割做出约定,即:离婚时财产如何分割。

《夫妻财产约定》和《离婚协议》均能作为离婚财产分割的依据。如果既有《夫妻财产约定》,又有《离婚协议》,在诉讼离婚时,应当如何分割财产呢?

《夫妻财产约定》的生效条件是男女双方存在合法有效的夫妻关系。因此,只要男女双方登记结婚了,《夫妻财产约定》就是有效的,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离婚协议》是以协议离婚为生效条件的。如果未能协议离婚。《离婚协议》就不生效。《婚姻法》解释(三)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据此可知:

如果夫妻双方既有《夫妻财产约定》,又有《离婚协议》,在诉讼离婚时,财产分割应当以《夫妻财产约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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