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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维昭,法律硕士研究生,北京市安博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律师协会会员,土豆网《大律师访谈》特邀律师,北京明园大学特聘教授,擅长处理婚姻家庭纠纷、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从业数年,代理过各类案件,有的案件在中央电视台“法治进行时”进行了报道,一专多能,术业专攻,经验丰富,认真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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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养
离婚时,婚外情是否影响子女抚养权的归属?
添加时间:2013/5/16 20:52:19     浏览次数:1574

婚外情就是指已婚者与配偶以外的异性发生恋情。在现实生活中,婚外情一般有这样几种表现形式:通过短信、电子邮件、电话等通讯工具传递暧昧的话语;经常有意识地去幽会;发生性关系;同居等。

婚外情常常导致夫妻离婚。夫妻离婚就涉及到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对于哺乳期以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会根据男女双方的思想品德、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因素确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

一般而言,夫妻一方有婚外情,就会被人贴上道德标签,给人留下不负责任的印象,这也会影响法官的判断。所以,婚外情对哺乳期后的子女抚养权归属是有一定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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