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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维昭,法律硕士研究生,北京市安博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律师协会会员,土豆网《大律师访谈》特邀律师,北京明园大学特聘教授,擅长处理婚姻家庭纠纷、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从业数年,代理过各类案件,有的案件在中央电视台“法治进行时”进行了报道,一专多能,术业专攻,经验丰富,认真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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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同居关系解除,财产如何分割?
添加时间:2013/8/30 21:14:16     浏览次数:1345

对于任何一个同居者来说,同居只是一个暂时的过程,决不会是一生的选择。在同居者中,有的会登记结婚,终成眷属,有的最终分手,各奔东西。解除同居关系时,相当多的人会因同居期间的财产问题产生纠纷。

同居关系不同于婚姻关系,不适用《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同居财产纠纷,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民法通则》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法律法规。

在同居期间,个人的所得和收入永远是个人财产,不会成为共同财产,具体包括:(一)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仅仅指在同居期间,二人共同投资购买的财产和共同经营管理所得的财产。

解除同居关系时,对于共有财产,一般是这样分割的:

一、约定优先,意思自治

如果男女双方事先有约定,或者在解除同居关系时,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达成一致。只要约定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违反公序良俗,就应当按照约定执行。

二、同居共有财产一般根据男女双方的出资比例、所做贡献按份分割

同居生活期间,男女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通常按照男女双方的出资比例、所做贡献等按份分割,即:出资多,贡献大的一方,分得财产多。出资少、贡献小的一方,分得财产就少。如果无法证明出资比例、贡献大小,就平均分割。

这一点和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有很大区别。对于夫妻而言,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工资、奖金、经营收入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平均分割,不考虑夫妻双方的贡献大小、出资比例等,即使夫妻一方分文不挣,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也要平均分割。

三、在财产分割时,会适当照顾妇女、照顾无过错方、照顾弱者(比如身患疾病的人)。

同居财产纠纷属于法院受理的范围。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同居财产纠纷中,当事人需要承担更多更大的举证责任,当事人必须能够证明同居期间的某项财产是其个人财产,不能分割,或者证明某项财产是共同财产,应当予以分割,从而确保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如果没有证据,法院就会进行事实推定。在一般情况下,财产登记在谁的名下,就会认定是谁的。甚至,财产由谁控制、管理、使用,就会认定是谁的。因此,当事人一定要保留、收集合法有效的证据,以保证其诉讼请求得以实现,否则只能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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